根据信用中国(河北)信息公示:
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过程中,于2025年2月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作出了一项严肃而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次处罚,不仅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保徐市监处罚﹝2024﹞33-35,该决定明确指出了处罚的类别与具体内容:一是没收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500元,这是对违法者不当得利的直接剥夺;二是处以罚款18600元整,这一经济制裁旨在通过增加违法成本,警示并遏制潜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此次处罚针对的违法行为类型,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标签不符合标准之情形。经查实,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瓜烧粗粮酒,在产品标签上存在不规范、不准确的信息标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对于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的要求,误导了消费者,潜在地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的这一处罚决定,不仅是对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整个食品行业的警示,强调了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任何细微的疏忽都不容忽视,法律的尊严与消费者的权益不容侵犯。都不容忽视,法律的尊严与消费者的权益不容侵犯。
